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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 | 首批核发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即将到期,如何申请换发?
2023年02月04日 11:00   浏览:1033   来源:便民仔



核发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

温馨提示

2020年6月份起,我局各分支海事局开始负责核发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首批核发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将于2023年6月份到期。各航运公司、广大船主可提前检查所有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证书的有效期,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即可申请换发。


01

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核发


受理部门: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

具备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及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二)操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三)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提交材料:

一)申请核发/补发船舶电台执照

1.电台执照申请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设备核定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免于提交)。

(二)申请换发船舶电台执照

1.电台执照申请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设备核定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免于提交);

3.旧执照复印件。

材料备注:

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提供一份。复印件应以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审批项不收费,频道占用费暂不收取。

注意事项: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 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申请表下载

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申请表


02

船舶识别码

(含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呼号)核发



受理部门: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

具备条件:

(一)申请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无线电设备及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且应当至少具备下列设备之一:

1.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

2.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设备(AIS)

3.具有数字选择性呼叫的设备(DSC)

4.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等安全报警装置

(二)申请船舶呼号的指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持有有效或同时申请办理船舶无线电台执照。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补办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证书:

1.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申请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封面页和第一页复印件(免于提交);

3.船检证书上载明航行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相关页(一般为第6、9页,内河船舶一般为第8页),新船可提交相关无线电设备船用产品证书扫描件代替船检证书相关页;(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4.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二)注销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证书:

1.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注销申请函;(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三)申请船舶呼号

(1)交通无线电台—船舶识别码(呼号)申请表(务必与核发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同时办理,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材料备注:

 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提供一份。复印件应以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意事项: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申请表下载

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申请表

交通无线电台—船舶识别码(呼号)申请表


       

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部门职权和本条例的规定,管理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本系统(行业)使用的航空,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规划本系统(行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



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方式:

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注册并登录后,选择“行政综合”→“权限申请”→“船舶登记系统(无线电业务)”→申请“无线电外网业务申请角色”权限,受理机构选择详见“(三)注意事项第1款”。待管理员审批通过后,重新登录系统,点击菜单“行政综合”→“船舶登记系统”进入申请界面,根据首页上的系统操作手册填写申请信息。

(二)纸质材料办理方式:

纸质材料办理请到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办理。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以下海事管理机构政务中心电话咨询!


来源:广西海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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